徐闻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徐闻地处中国大陆的最南端,其境内的灯楼角与海南岛的天涯海角和台湾岛的鹅銮鼻并称中国陆地的“南三端”。海南岛的天涯海角是知名度极高的景点。在台湾,鹅銮鼻也具有与“天涯海角”相似的地位。与上述两地相比,地处徐闻的大陆最南端则更显大气,景点内容更加丰富,是南三端中的“大端”。徐闻正在日益演变成为一个富有特殊魅力的旅游胜地。徐闻历史悠久。早在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这里就有先民刀耕火种、繁衍生息。徐闻建立县制始于汉武帝元鼎六年,至北宋初年曾一度废止,南宋孝宗乾道七年复置。它的名字来历跟它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关。据记载,自汉武帝元鼎六年建制至南齐武帝永明年间的约600年多年里,郡县之治设在境内西南的讨网村,“以其地迫海,涛声震荡,曰是安得其徐徐而闻乎”,于是就有了徐闻地名。徐闻地处热带,东面向南海,西靠北部湾,南通过琼州海峡与南海岛相望,其地理位置与美国佛罗里达半岛十分类似。日前拥有面积180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68万。徐闻海岸线曲折,海湾和岛屿众多,但构造地貌结构较为简单,以火山熔岩台地及火山匠陵为主。境内发育四级玄武岩台地。一、二级台地面较为平缓,基本无切割:三、四级台地面稍有起伏,切割深度达10米以上。火山丘陵海拔一般在100-150米之间。在狭窄的滨海平原上,可见到一些固定、半固定的风成沙丘,甚至还有少量的活动沙斤。这与当地充足的沙源、季节性的干旱气候、强烈的风力活动有关。事实上,在高温环境—卜的强烈蒸发过程,使得降水量充足的地区也有可能形成干旱荒漠景观。